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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称,三周前曾对Tom.com实施了全球性IP阻断,因为该网站被一名中国垃圾邮件发送者所利用。国外媒体今天发表分析文章称,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垃圾邮件出产国,要想根治这一难题,中国政府和相关组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除 离岸外包业务之外,垃圾邮件也逐渐成为中国的代名词。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垃圾邮件出产国。反垃圾邮件组织Spamhaus计划 的中国区代表丹尼·莱文森(Danny Levinson)近日表示:“垃圾邮件就像流行性感冒一样,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措施来预防,但它还是会永远存在下去。”
Spamhaus于1998年创建于英国,该组织一直在更新一个垃圾邮件发送者黑名单,与全球各国的执法机构合作以找到垃圾邮件发送者,以及游说各国政府制定切实有效的反垃圾邮件法规。
2004年5月,Spamhaus在中国建立了分支机构。由于垃圾邮件在中国愈演愈烈,企业不得不同Spamhaus并肩作战,加入反垃圾邮件阵营。
除垃圾电子邮件之外,其它形式的垃圾信息,例如垃圾即时通信信息、VoIP信息和短信的数量也在增加,带宽容量、生产力效率、甚至资金都因此蒙受损失。据 莱文森称,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地同Spamhaus等反垃圾邮件组织合作,希望尽快遏制垃圾信息泛滥的势头。但是,有些问 题将继续存在下去。例如,一些电信公司管理者愿意配合反垃圾邮件组织,但另一些人却不愿放弃有利可图的垃圾信息合同。
莱文森近日接受了国外媒体的专访,并就中国反垃圾邮件行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下面是此次访谈的主要内容:
问:哪些类型的垃圾信息对企业危害最大?例如,与传统垃圾电子邮件相比,垃圾VoIP信息的危害性是否更大?
答:未经公司同意就发出的所有类型信息都令人头痛,它们给公司造成了带宽和时间上的损失,就相当于损失了金钱。垃圾VoIP信息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垃圾信息,它似乎还没有比传统垃圾电子邮件更让公司感到困扰。
问:垃圾文字短信的数量也在增加,但是与传统垃圾电子邮件相比它还不成气候。我们是否应当首先遏制住垃圾电子邮件,然后再去处理其它形式的垃圾信息?
答:不幸的是,垃圾电子邮件永远也无法彻底消除。当然,帮助我们应对垃圾电子邮件的工具将越做越好。垃圾邮件就像流行性感冒一样,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措施来 预防,但它还是会永远存在下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关注如何对付垃圾电子邮件,那么我们永远也无法开展打击垃圾短信的行动。因此,我们需要同时打击各种 垃圾信息。
问:中国在对抗垃圾信息方面的情况如何?
答:三周前,Spamhaus对中国网站Tom.com实施了全球性的IP阻断,因为该网站被一名中国垃圾邮件发送者所利用。很多中国网站管理员拒绝将网 络罪犯从他们的系统中清除,对此我们十分关注。令人高兴的是,我已经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和主要电信运营商建立了直接联系,它们非常乐于做出改变。
2006年12月1日,中国多家主要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例如新浪、搜狐和网易都开始实施绿色邮箱计划,加入了打击垃圾电子邮件的行列。根据Spamhaus公布的数据,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垃圾邮件出产国。
问:去年12月,中国举办了2006年反垃圾信息年会和国际反垃圾信息峰会。到现在为止,已经过了3个月的时间,中国在打击垃圾信息方面是否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答:是的。我收到了很多国际公司的反馈,其中多家公司开展了电子邮件业务。据这些公司称,它们现在很难连上欧洲和美国的服务器。在某种程度上,阻断措施给 这些公司的合法业务带来了负面影响,它们很难同中国系统管理员建立联系。但是,对于中国公司、特别是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而言,我想它们已经从用户那里获得 了积极的反馈,因为垃圾邮件的数量大大减少。
问:中国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在反垃圾电子邮件方面表现如何?
答:同样的问题将继续存在下去。很多中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包括一些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门户网站,在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做得并不好。受此影响,这些公司的内部通讯不畅,信誉也受到了影响,因为Spamhaus除了对它们进行封禁,别无其它选择。
问:中国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是否愿意同Spamhaus等组织合作,共同打击垃圾信息?
答:收到Spamhaus的提醒之后,一些电信公司的管理员很快就删除了有关帐号,或者取消了与有关客户之间的合同。但是,仍然有一些管理员无动于衷,因 为他们所在公司的销售经理不想失去那些有利可图的垃圾信息合同。幸运的是,我们获得了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我们非常乐于同它们合作。中国政府已经认 识到了垃圾信息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预防措施。
问:在你看来,打击垃圾信息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答:打击垃圾信息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教育,以及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我希望整个行业都能支持打击垃圾信息,但事实并非如此。例如,亚洲数字营销协会 (ADMA)就说了很多不负责任的话,而没有全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我认为,许多营销人士、特别是数码类产品营销人士在谈到他们赖以生活的技术时总是言 过其辞。
问:反垃圾信息法律是否有效?
答:任何法律都具有威慑性,但是永远也无法彻底消除所有的犯罪行为。法律也有好坏之分,美国2003年颁布的CAN-SPAM法令就没有太大用处。
问:预计新加坡将于今年通过垃圾信息控制法案。对此你有什么建议或者忠告?
答:好的法律必须配合好的执法机关和审判机关才能发挥出效力。也就是说,法律不应当限制合法电子邮件传输。在执法过程中,人们必须完全理解互联网的运作机 制以及电子邮件的发送流程。令人遗憾的是,我认为全世界的法律专家仍然缺乏处理互联网问题所需的基本技术常识。不论如何,我仍然祝他们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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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FT Review @ 3:4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