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30, 2007
快钱将向个人商家收取1%电子支付手续费
来源:新浪科技 | 作者:刘阳 | 时间:2007-3-30 | |
3月30日消息,有业内人士透露,电子支付公司快钱将从4月15日开始,向个人商家收取1.0%的固定费率在线支付手续费,且单笔手续费没有封顶上限。 据悉,快钱近日向个人商家群发了邮件,通知将在2007年4月15日开始实行收费。其中银行卡支付和快钱帐户支付,都是1%的固定费率手续费。 据快钱的客服人员透露,个人商家在快钱也被称为是个人高级用户,是指有自己网站或者销售平台,并通过快钱进行收款的个人。 快钱要求想继续使用快钱服务的商家,必须主动联系其,并签署“快钱人民币支付服务协议”。如果4月14前未签协议的用户,快钱提供的服务(快钱网关,快钱链)将在15日失效。 目前,快钱的帐户提现手续费没有变化,依然是单笔3元,每笔最高提现额度不得超过50000元。 收费事件引起了部分用户的不满,有用户举例“如果我的交易额是10万元,快钱就要扣除1000元的手续费,而且是没有最高限额,如果继续使用对微利行业将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目前快钱也未针对利润不同的行业,将手续费进行区隔,而是统一以1%的标准收取。 此前,另一家电子支付公司支付宝也宣布从4月2日起,开始对在淘宝、阿里巴巴以外的交易,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据称,支付宝将向签约商家最高不超过1.5%的手续费,不过针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费率标准。如果2日之后并未签约的商家,仍可以使用系统,只是按3%的费率进行系统自动扣费。 |